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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财政局关于工商管办脱钩市场拍卖办法的通知

时间:2005-07-29

发文单位: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足府办发[2005]83号

发布日期:2005-7-29

执行日期:2005-7-29

生效日期:1900-1-1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

  县财政局《关于工商管办脱钩市场拍卖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办法,抓紧组织实施。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大足县财政局关于工商管办脱钩市场拍卖办法

  (县财政局 二00五年七月)

  2002年工商管办脱钩移交政府的13个市场,分布在龙岗、龙水、中敖、三驱等8个街镇乡。这些市场多数系上世纪九十年代修建投入使用,普遍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功能不齐、场地狭小、安全隐患较多等问题,且缺乏必要的改造资金,已不能适应现代市场发展的需要。为完善市场功能,加快我县市场建设步伐,根据2005年县委第五次常委会议精神,拟对工商管办脱钩移交市场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整体拍卖与分零拍卖相结合,整体优先的原则。

  二、拍卖办法

  (一)先评估后拍卖,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二)首次拍卖起拍价可按评估价进行拍卖,若首次拍卖流标,可在评估价基础上下浮20%以内,再次拍卖;

  (三)如只有一个购买者或两次拍卖流标,可由市场资产处置领导小组进行议卖;

  (四)拍卖前,须将拍卖市场的相关情况在县内外媒体公示7日以上;

  (五)意欲参加购买者在报名时须缴纳不低于该标的物评估价20%的保证金。

  三、有关问题处理

  (一)拍卖或议卖的市场土地作为出让,免收土地出让金及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市场证件不齐的由县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只收取工本费;

  (三)拍卖收入扣除拍卖费用后,缴入财政专户,主要用于商贸企业职工安置;

  (四)市场拍卖后未经县政府同意,不能随意改变市场用途。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陈云国任组长,县府办副主任李光德、监察局局长杨茂华、市场管委会主任徐挺、财政局副局长蔡龙、审计局副局长陈圣利、国土房管局副局长郑荣碧、工商局副局长李寿中为成员的市场资产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工商管办脱钩市场的拍卖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财政局内,由蔡龙兼任主任,李联国任副主任。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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