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指出,中澳同处亚太地区,两国拥有重要共同利益和广阔合作空间。创造稳定健康的法治环境,对于巩固双方合作成果、维护合作利益、推动合作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两国检察机关应积极顺应时代发展需要,更加注重推动高层经常性、多领域、专业化的对话,在坦诚深入的交流中进一步发现利益交汇点和合作着力点。要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进一步提升打击跨国犯罪特别是腐败犯罪的能力,积极推动业务信息和情报交流,完善司法协作机制,顺畅司法协作程序,集中力量在重点个案上有所突破,对潜逃境外的腐败分子形成强大震慑。要积极开展司法、检察人员专业交流与培训,尤其要加强在国际追逃追赃、刑事案件调查、刑事司法双边协作方面的交流,相互增进对对方法律制度的了解,共同提升司法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