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4月13日讯 记者郄建荣 环保部今天对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石化)以及安徽省芜湖市二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挂牌督办。
据环保部披露,该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联合上海市环保局对上海石化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化工生产区边界外1公里限制带内部分居民未搬迁,该公司未编制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研究,决定对上海石化环境问题挂牌督办。
环保部要求,金山区人民政府、上海石化与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就上海石化就居民搬迁问题建立协调机制,限期完成搬迁工作。同时,金山区人民政府与浙江省嘉兴市政府就预防和处置上海石化环境安全隐患,建立落实跨区域环境应急机制。要求上海石化编制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要求上海石化须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挂牌督办事项。
环保部还披露,环保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联合安徽省环保厅,对芜湖市二水厂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检查时发现,芜湖市二水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有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芜湖石油分公司油轮码头1处。经安徽省环保厅多次督促,截至目前,芜湖市政府未完成有关环境违法问题整改工作。
环保部责令,拆除或者关闭芜湖市二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历史遗留的违法建设项目,并做好后续工作,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并于2017年4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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