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楼市假离婚:假作真时真亦假 人去楼空镜中花

时间:2016-04-18
近日,上海楼市假离婚和假结婚的现象有所抬头,上海多个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人数大增,部分区县民政局对办离婚手续进行每日限号。
在楼市“发烧”、房价飙涨引发的恐慌情绪和抢购风潮下,为了突破家庭房产套数、户籍关系以及社保缴费年限等政策限制,许多人尤其投资炒房者动起了假离婚、假结婚的“歪脑筋”,试图在楼市飙升行情中分享财富盛宴。
但除了市场风险因素之外,楼市假离婚本身也不可避免地会带来法律上的风险。
首先是假离婚弄假成真的法律风险。别有企图的夫妻一方,以先假离婚购房、避债,以后再复婚等为借口,骗取对方同意并签字办理离婚协议手续后,不再兑现诺言,让假离婚弄假成真,另一方悔之晚矣。这种情况在实践中不时发生。
其次是人财两空的法律风险。为了躲避限购,享受首付、税收等首套房优惠政策,假离婚中,一方往往将所有房产都转移到另一方名下,试图成功购房后再复婚。但在假离婚弄假成真的情况下,另一方不但趁机离婚,还独享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净身出户,人财两空。
三是假结婚导致债务缠身。假结婚是为了成功入户,突破购房中的户籍关系等限制,但按照婚姻法等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所负债务,往往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被结婚的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发生债务,将给通过假结婚买房者带来债务隐患。而如果少数不良企图者,通过假结婚来达到转嫁、分担甚至虚构债务的目的,更让通过假结婚买房者陷于不可预测的巨大债务风险之中。
婚姻是维系夫妻家庭关系的重要纽带,不能视同儿戏,成为购房、炒房、投资等市场交易的工具。市场交易充满不确定性的风险,盲目进入楼市、轻易把婚姻关系投入市场交易的风雨飘摇中,必然会导致各种不确定的风险因素发生,最终得不偿失,后悔不及。

 律师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常州律师   常州法律咨询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