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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原件必须保留在自己手中

时间:2016-05-12
朋友问:我是一名在校学生,在校外报了一个教育机构专升本补课班,交了11400的学费,机构人员承诺没考上专升本30%退费,通过学习考试以后我没考上,机构答应给我退费,但是让我把原合同寄回,我想问一下律师我是否应该把原合同寄回?
曾志标律师答:合同是你们确实彼此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而合同原件则是证明合同真实存在的重要依据,所以不建议你将合同原件寄回。同时,对方要求你寄回原件是不符合正常的经济往来和习惯的。如果一定要寄回,建议你要求该机构复印一份并加盖其公章的复印件先寄给你,你在收到并确认无误后才寄回,或者你亲自将原合同送回并要求该机构当面签收收到你的合同原件。
提醒:
一、合同原件是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 “书证”中最具有法律证明力的一种,可被认定为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是一种直接来源于争议事实而且可以单独、直接证明争议事实的证据,法院一般都予以直接采信。而复印件、扫描件、传真件只有在当事人均认可的情况才有证据效力,否则只能作为证据线索。
二、没有原件怎么办?
如果有复印件、扫描件、传真件,可以让对方当事人在复印件、扫描件、传真件上签名、盖章进行确认,这时该复印件、扫描件、传真件就具有了原件的法律效力。
如果连复印件、扫描件、传真件,那么就只能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确实存在相关合同及其内容,比如录音、录相、证人证言、相关收发货单据、付款凭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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