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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办公室关于规范推进民营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指导意见

时间:2007-05-08

发文单位: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办公室

文  号:辽中小企业办发[2007]20

发布日期:2007-5-8

执行日期:2007-5-8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中小企业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辽政发[2006]13号),促进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辽宁民营企业成长工程的实施意见》(辽中小企业发[2007]13号)的需要,省厅研究决定:在全省1000户民营重点企业中开展推荐确认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示范单位的工作,现就此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在民营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性

  (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需要。近几年以来,虽然全省民营经济发展迅速,但是仍然存在企业规模小;企业自身素质差,综合竞争力弱;企业融资渠道不畅,发展资金不足;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等等。这些问题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发展。不少企业因融资渠道单一而举步维艰。这些企业要进一步发展,必须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实行股份制改革,公司化经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实现民营企业科学决策的需要。产权单一化的民营企业只有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相互制衡的决策监督机制,充分聚合股东们的聪明才智,发挥董事会、股东会的集体决策作用,加强企业的内部监管,才能减少决策失误,实现企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有效规避企业经营风险。

  (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规范民营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大多数民营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落后的财务管理方式、传统的家族式经营模式已严重制约民营企业的发展。只有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劳动用工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才能整合人力、财力、物力资本,真正实现民营企业经营方式的根本改变。

  (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民营企业吸纳人才的需要。人才优势是最大优势,人才开发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单一的产权结构、传统的家族管理模式决定了民营企业在选人用人上的局限性,容易导致经营层的近亲繁殖。事实证明,只有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民营企业才能进一步开阔视野,创新用人机制,广泛吸纳人才,发挥人才优势,为企业的做大做强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掌握市场竞争的主动权。

  二、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一是到2010年,通过确认示范企业、典型引路、政策支持,全省1000民营重点企业按照《 没有禁止的所有领域,进一步壮大民营企业自身实力,发展成为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社会影响面广的大公司大集团。

  (二)加快重点企业体制、机制创新。鼓励引导民营重点企业按照《公司法》要求,加快公司制改造步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向科学化、现代化管理方向发展。鼓励、引导、支持民营重点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企业改组、改制、改造,通过参股、相互参股、控股、职工持股、整体或部分收购、吸引外资等多种形式,实现民营重点企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

  (三)推进民营重点企业境内外上市。凡具备条件的民营重点企业都要通过规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体制创新,加快境内外上市步伐,实现境内外上市。有条件的要实现主营业务资产整体上市。主营业务资产部分上市的,要以做大做强上市公司为目标,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将未上市的主营业务资产逐步注入上市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在民营重点企业中做到:逐年有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逐年有企业进入上市后备库。

  (四)典型引路,确认100户现代企业制度示范企业2007年,省厅将依据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条件,在1000户民营重点企业中根据各市的推荐,省厅确认100户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示范企业,以典型引路,推动民营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确认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示范企业的标准和确认办法另行发文。

  (五)研究总结民营企业体制创新的成功典型。省厅将与高等院校合作,聘请省内知名学者、专家,组成民营企业体制创新课题研究组,对重点民营企业的体制创新从理论到实践,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为推动重点民营企业成长工程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典型。

  四、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在民营重点企业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工作是“成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在推动“成长工程”的实施中,应加强对民营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的重视和领导。

  (二)重点考核。在民营重点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已经纳入省政府对各市的目标考核。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指标分解表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11号)已经下发各市政府。省厅改革指导处将跟踪考核。

  (三)建立调度通报制度。省厅将利用《辽宁民营经济工作》刊物、《辽宁中小企业简报》采取多种形式,不定期通报各市规范推进民营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的进展情况,介绍政策、宣传典型、推动工作进展。

  (四)采取现场会、大讲堂等多种形式宣传民营企业体制创新典型。省厅将利用中小企业大讲堂不定期的组织理论学者和典型企业从理论到实践宣传民营企业体制创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组织部分重点民营企业到体制创新成功典型企业参观学习。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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