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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男子打手机软件“借条” 到期不还被告上法庭

时间:2016-05-19
本报讯  (记者  贺雪丽  通讯员 詹保余)通过手机支付软件的“借条”功能,张某借给韩某3700元。多次催要无果后,张某将韩某告上法庭。近日,这起由支付软件的“借条”引发的新型借款纠纷案件,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26日,西安的韩某通过手机支付软件的“借条”功能向张某发送了一条备注为“江湖救急,周转周转”的借款申请,借款3700元,借期为一周,张某同意借款,并通过手机转账功能向韩某转账3700元。
借款期限届满后,韩某并没按时还款。张某通过支付软件的“提醒对方还款”功能多次提醒,韩某均未答复。催讨未果后,张某向西安市莲湖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韩某返还借款及逾期利息。张某向法院提供了手机借款平台里的“借条”、借款协议等证据。
5月10日,在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庙后街法庭为双方当事人组织的调解过程中,韩某称自己已通过手机支付功能向张某转账还款700元,但张某称并未收到此笔款项。法官通过调查原、被告的电子账单,在往来明细中发现,韩某确实向张某转账700元,并显示已收款,张某不得不承认。后双方达成和解,韩某向张某当场转账归还剩余本金3000元,手机借款平台显示“一笔勾销”,还款完成,张某向法院申请撤诉。
法官提醒
通过手机软件“借条”发生的借贷关系,在电子借条中借款人必须写明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息和借款用途,并且签署电子版借款协议。这将便于双方保留出借、还款的相关证据,双方都应保留原始的电子信息,切莫随意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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