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文 号:苏建管企(2007)18号
发布日期:2007-4-25
执行日期:2007-4-25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建工(管)局,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局,省有关厅、局:
为加强企业动态监管,掌握行业发展态势,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局定于2007年5-7月在全省范围内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开展动态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该监管平台于4月30日正式开通,特级、一级、二级建筑业企业必须在6月10日前完成网上核查信息上报工作。
(二)特级、一级、二级建筑业企业在6月10日——6月30日期间由市级主管部门统一将企业核查汇总表和资质证书所有副本送至省局,我局对照标准核查后,在资质证书副本上加盖核查结论章。三级及劳务资质企业在完成网上核查信息上报后也由市级主管部门将资质证书所有副本汇总统一送至省局加盖核查结论章;省属企业由省建筑行业协会汇总后报省局。
(三)参加核查的企业需向市级受理部门提供本年度已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由受理部门留存。
六、其他
为及时了解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活动的情况,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定期对建筑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为保证本次企业核查工作网上项目经理数据与实际相符,6月1日——30日停止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
在复核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我局施工企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25-84200720
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