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四川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主要任务是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探索完善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工作机制,宣传引领环境资源保护法治理念。为适应“三合一”专业化审判的要求,审判人员均从具有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经历的法官中选配。5月3日受案运行以来,目前已经受理环境资源案件209件。
据了解,2014年至2015年,四川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7963件,行政案件2446件,刑事案件1439件。环境资源案件较多、保护任务较重的甘孜、阿坝、巴中、攀枝花西区等部分中基层法院已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或专门机构。部分未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法院也正结合各地资源和环境保护特点,积极酝酿筹建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