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重庆四中院助力渝东南生态建设

时间:2016-06-07
本报讯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足自身区域优势,加强辖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切实服务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建设。2015年以来,辖区两级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21件,其中刑事案件59件,民事案件48件,行政案件14件。
该院于今年4月正式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针对目前环境资源案件以刑事案件居多的实际,将具有较强刑事审判及调研能力的刑事法官调整充实到环境资源审判队伍中,通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业务能力。
同时,该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又未恢复造林的,通过适用监禁刑强力惩治犯罪行为;对被告人已在滥伐地植树造林的,在量刑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2015年以来,辖区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9件,其中判处监禁刑12件19人,适用率为20.34%,同比提升6.8个百分点。
此外,该院还积极探索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方式,落实专家辅助人出庭制度,聘请环境资源专家学者为专家辅助人,在审理重大疑难案件、研讨疑难专业问题、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充分听取专家意见。(王倩)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