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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案涉及的法律法规

时间:2016-06-15
校园暴力成为社会公众所关注的热点话题。校园暴力犯罪发生次数虽不是很多,但危害严重。
我们来看看这些例子:
浙江省庆元初中几名学生将一名小学一年级学生关在黑屋子里暴力殴打,并用香烟头烫伤小孩;云南一女生被6名女子殴打并强行拍裸照上传;江西省永新县多名初中生模样的女孩对着另一名跪着的女孩连扇耳光,不时用脚踹其身体,殴打时间长达5分钟;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一名女孩遭3名女初中生扒光羞辱;中国女留学生在美国洛杉矶遭同伴绑架暴力凌辱……
校园暴力事件情节恶劣,令人震惊和气愤。一些施暴者为了炫耀或者其他原因,还将视频传到网络上,花季少年的这等嚣张和无所谓,不得不令我们深思。
校园欺凌的形成原因:
校园欺凌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从社会层面来看,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凸显,多元利益冲突集中爆发,严重冲击着社会公众的是非观和价值观,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失范现象。特别是网络中一些暴力内容的放大和传播,树立了“坏榜样”,对孩子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此外,网络世界的虚拟性、隐蔽性使欺凌者无所顾忌,使同网络欺凌相联系的校园欺凌多发。其次,从学校层面来看,不少学校教育仍以分数为主,学生评价标准单一,学习成绩好便一切都好。成绩差的学生往往得不到同学和老师的认可和关心,使他们自暴自弃,这往往是日后产生欺凌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学校运用校规校纪处理有欺凌行为的学生也很不够。再次,从家庭来看,家庭结构缺陷和家庭教育不当,也是导致校园欺凌不断抬头的重要原因。
最后,从青少年自身来看,青少年处于生理心理发育期,精力旺盛,理智不够,情绪起伏大,是非观念尚未稳定,容易目无法纪。很多校园欺凌事件就是由于学生不成熟,心理问题得不到及时疏导,出于发泄压力、模仿、炫耀、寻求团体归属感等导致的。
遗憾的是,目前我国的法律文件均未提及“校园欺凌”一词,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特别是对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校园欺凌预防乏力,惩处无方,似乎教育、公安、社区等社会各方面都在管,但由于主体责任不明确,实际上的防治工作尚未形成合力。家庭、学校、政府管理上的不重视和缺失,及处理上的不到位,没能及时有效地预防和矫正校园欺凌,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校园欺凌的蔓延。
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处理校园欺凌只能援引《治安处罚法》《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处理。而实际处罚很少,力度也不够,有的只是赔钱了事,不足以对此现象产生震慑。针对校园暴力问题,世界各国都纷纷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法规,早在2000~2002年,美国加州等15州就通过了禁止校园欺凌的法案。韩国于2004年也正式出台《校园暴力预防及对策法》。2013年6月,日本六大政党共同提出《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在参议院正式会议上获一致通过。
当前,我国可比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最近出台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尽快制定专门的反校园欺凌法规,明确监护人、学校、社区、公安、司法等的职责;同时尽快出台新的工读(专门)教育条例,对不适宜一般学校教育的学生依法进行专门教育;司法机关应加大对典型的校园欺凌案件的惩罚力度,各方形成合力,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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