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转发一个视频 被判一年徒刑

时间:2016-06-21
本报讯  为使个人微博获得更多的关注,广东省五华县男子周某将一个来源不明的群殴视频配上虚假文字后发布在自己的个人微博上,引发广泛关注和评论。近日,五华县人民法院认定周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3月,周某在网上看到一条“几十名群众持木棍、锄头等工具打斗”的视频后,产生了将该视频上传到自己的微博上来提高关注度的想法,于是在未求证该视频来源和真实性的情况下,就将该视频通过秒拍软件上传到微博,并配上“广东梅州五华县发生严重的土地征收冲突事件,事情起因是因为五华县某村村委没有征得村民同意,私下跟某旅游公司签订协议,把村民的房屋农田鱼塘征收给旅游公司建造旅游风景区和旅游景点,征收款没谈好,冲突就爆发了”等文字。
该虚假信息及附带视频发布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仅仅三天时间,点击量达15.9万人次,一时间流言四起,民众广泛猜疑。为避免事态扩大,当地镇政府发出声明,澄清某旅游产业园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是在依法依规进行,并没有发生冲突事件。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编造虚假信息及附带视频,在信息网络上散布,对政府机关的正常工作程序造成了严重的干扰和影响,同时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周某能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江育娇  刘志平)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