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所介绍
律师团队
首席律师
团队风采
业务范围
无罪辩护
取保候审
律师会见
刑事和解
不予起诉
缓刑判决
刑事案例
毒品犯罪
贪污受贿
非法集资
走私犯罪
热点关注
热点关注
新闻动态
法律常识
常见问题
法律法规
刑事
联系我们
您好,欢迎来到捍卫自由刑事辩护网!(defendlib.com)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返回首页
咨询热线:
13930322268
网站首页
律所介绍
律师团队
首席律师
团队风采
业务范围
无罪辩护
取保候审
律师会见
刑事和解
不予起诉
缓刑判决
刑事案例
毒品犯罪
贪污受贿
非法集资
走私犯罪
热点关注
热点关注
新闻动态
法律常识
常见问题
法律法规
刑事
联系我们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夫妻双方关于财产的约定,产生什么法律效力?
时间:
2016-06-23
夫妻双方关于财产的约定,产生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效力:
(1)约定夫妻财产可以排除法定财产制的适用。在当事人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情况下,法定财产制度即不适用,约定的效力高于法定。当事人只对部分财产作出约定的,没有约定的部分财产仍应适用法定财产制的规定。
(2)约定财产对夫妻双方具有拘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应按约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离婚时对夫妻财产的分割也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3)约定财产不能当然对抗第三人。由于夫妻财产的约定不一定为他人所知道,在涉及债权债务关系时,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不得以约定对抗第三人,但是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除外。此时,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一方对“第三人知道该约定”负有举证责任。
律师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常州律师
常州法律咨询
友情链接
FRIENDLY LINK
秦皇岛律师网
首页
电话
短信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