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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巴35位乘客遇难,司机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时间:2016-06-28
昨日上午10点20分左右,湖南郴州宜凤高速宜章县长村乡东溪大桥附近,一辆大巴撞到护栏后发生起火事故。当地政府通报称,事故已造成35人死亡,其中包括2名儿童;22人被救出,其中13人受伤,4人受伤较为严重,事发后司机已被警方控制。
>>动态:司机已被控制
湖南省交管部门发布通报称,26日上午10时23分许,衡阳市蒸湘区辉村人刘大辉(男,41岁,持A1A2证),驾驶车牌号为湘D94396的大型客车,由北往南行驶至宜凤高速北向南34千米处,在下坡路段碰撞高速公路中间隔离带长达100多米,再撞向右边的东溪大桥护栏后,油箱漏油起火。事发后受伤人员已被送往医院救治,驾驶员刘大辉已被警方控制。
昨晚,郴州市政府相关负责人确认大巴车核载55人,实载57人,大巴车所属单位为衡阳市骏达旅游客运公司。事故造成35名乘客死亡,22人被救出,其中13人受伤,4人受伤较为严重。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高度重视,要求全力抢救伤员,查明事故原因,全面排查隐患,切实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率工作组已赶赴湖南,指导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已赶往事故现场处置。
>>回应
经了解,事故大巴为由耒阳开往莽山的旅游大巴,车上乘客多为耒阳人。网上流传聊天截屏显示,该客车从耒阳德泰龙路神龙广场出发,7时45分集合,8时准时出发。
目击者陈先生称,从车上下来的受伤女士告诉他,车辆起火后,司机在未打开车门的情况下自行逃生,部分幸存乘客未在车上找到安全锤,加之时间紧迫,车上乘客受伤严重。涉事司机在接受民警询问时称,车辆确为自己所开,民警要求其出示行驶证、驾驶证等证件,他表示证件已被烧毁。陈先生说:“司机看着身上好好的,没有一点事,但是好像没有精神,有点疲惫。”
骏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官网显示,该公司自称是衡阳地区唯一一家专业从事旅游客运运输的企业,拥有旅游大巴218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出事司机为单位正式员工。公司的客运大巴与耒阳当地的旅行社合作,此次并非只有一辆大巴车前往,该批乘客系前往参加莽山森林公园漂流项目。
当记者问及司机是否存在疲劳驾驶和弃车逃跑行为的时候,该责任人表示自己并不清楚,目前公司已有相关负责人在处理该事。
>>质疑:三问宜凤高速“6·26”事故
大客车行驶为何突然偏离?
行驶中的大客车为何突然偏离方向,为何没能及时控制?网上有传言称,司机是疲劳驾驶。记者询问了几位幸存者,他们表示没注意到司机的精神状态是否存在异常,是否疲劳驾驶尚待有关部门调查。记者初步了解到,疲劳驾驶、刹车失灵、超速、方向盘失控等问题,都可能成为调查的内容。
司机是否弃车逃生?
网上有传言说,车停稳后,司机第一个逃生,车门都没有打开。从大巴前部逃生的幸存者黄先生告诉记者,发生事故后,不知道怎么回事,司机说车门打不开,司机自己就从驾驶室窗户逃走了。
事发后,经过现场的李庆毅第一时间停下车参与救援。他告诉记者,他到事发地时就已经没有看到司机,赶紧拿起石块砸开了一块车窗,有6个乘客得以从车窗翻了出来。之后,有乘客在高速公路附近的树丛里发现司机躲在那里打电话。
据了解,旅游大巴的司机名叫刘大辉,今年41岁,驾驶车辆挂靠湖南衡阳市骏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记者致电这家公司,一位负责业务的工作人员透露,刘大辉是公司的员工,驾龄已经有20多年。
事故发生后,司机没有受伤,目前已被有关部门控制。
大巴是否配备足够安全锤?
记者调查发现,此次事故中骏达公司所属的大巴有一定“带病”行驶的嫌疑。据了解,出事大客车核定55座,保险、审验、等级评定均在有效期内,具备旅游客运资质。据26日晚宜章县官方提供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6日当天,这辆大巴从耒阳市区搭乘了57名到宜章莽山旅游的旅客,其中包括4名小孩。
另外,车上是否配备了足够的安全锤也是让人质疑的焦点。几位在宜章县人民医院治疗的幸存者对记者说,在车上没有注意到有安全锤,事发时乘客只能不断叫喊,想办法往车外爬。他们庆幸自己坐在大巴前排,从驾驶座窗户翻出,才得以逃生。
>>律师:司机有救助乘客义务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公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由此可见,司机有救助义务。
据介绍,《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驾驶员刘大辉的行为应适用第三种情况,逃逸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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