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一族以为买了保险就进了“保险箱”,出了交通事故就可以找保险公司索赔。然而,事实上,保险公司并非对所有保险事故都会理赔。车主投保过程需要认真阅读保险合同中的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防范可能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获得赔偿的尴尬,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规避交通事故带来的连锁风险。
车辆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车主最为头疼的问题,原因在于买保险时保险人员并没有逐条详细的讲解免责条款中的内容,如适用范围、发生条件及责任后果等。而作为车主看着免责条款里面的一大堆文字,也没耐心逐条阅读,因此在索赔过程中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纠纷。
前述免责条款的内容,很容易被车主所忽视,理所当然的认为是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但实际上在免责条款上已经有明确规定;如果在购买保险过程中没有仔细了解清楚,与保险公司也没有另外约定,那么可能最后就会与保险公司“对簿公堂”。
实践中,车辆保险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三类:

因此,广大车主在订立保险合同时,要尽量注意保险公司免责情形的约定,主动了解“除外规定”,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应对签订合同的整个细节予以格外注意,确因保险人未尽提示义务导致免责条款纠纷时,可以利用提示义务规定进行维权。当然,车主驾驶过程中,谨慎驾驶,遵守交规,才是避免发生保险事故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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