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是否可以多分遗产?

时间:2016-07-05
案例简介
老张共有三个子女,张某一、张某二、张某三。张某二夫妻与父亲老张共同生活。老张年老体衰,平时全靠儿子张某二来照顾。张某二夫妻在父亲瘫痪在床时,不仅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父擦洗身子,还为父亲做可口的饭菜,照顾的十分周到。张某一与张某三平时很少来看望老张,也没给过老张什么赡养费。老张于2015年初因病去世,留下房产一处,存款若干元和其他一些生活物品。老张的这套老房位于黄金地带,现在面临拆迁。老张去世后,没有留有遗嘱。张某一与张某三两人找到张某二要求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平均分割父亲的遗产,对于张某一和张某三的要求张某二表示不满。张某二认为张某一与张某三两人平时根本没有尽到儿女赡养老人的义务,没有资格继承老人的任何财产。现三人因继承问题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
案例分析
 本案主要涉及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能否多分遗产的法律问题。张某二可以多分遗产。
“百事孝为先”。我国一直以来十分推崇孝道,为人子女孝敬双亲被认为是一件应尽应为的事情。在我国,不仅道德方面予以规范子女对父母的赡养问题,在法律方面也对不赡养父母的行为加以制约。虽然从原则上说,按法定继承时,众子女在分配父母遗产时应当均等。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均等分配遗产并不是绝对的。为此,我国法律上也加以规定。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值得注意的是,前一个是“可以”,意味着不是必须的;后一个是“应当”,是强制性的惩罚措施。
本案中,张某二与老张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他可以多分遗产。而张某一、张某三由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律师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常州律师   常州法律咨询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