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炳芬是柳州市无业人员,曾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011年10月1日刑满释放。法院审理查明,兰炳芬于今年4月22日10时许,持桂林至柳州D8203次列车车票,从桂林火车站进站安检时,被执勤民警发现其系吸毒人员后即带至公安执勤室进行检查,从其钱包内和内裤中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96.3克,氯胺酮0.5克。柳铁公安处当即予以刑事拘留,5月5日逮捕。
庭审中,兰炳芬认可携带毒品的事实,但辩称其系吸毒人员,携带毒品用于自己吸食,应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而不是运输毒品罪。
法院审理认为,兰炳芬虽系吸毒人员,但其携带毒品甲基苯丙胺96.3克,氯胺酮0.5克,采用携带乘坐旅客列车的方法予以转移,且已进站候车,使毒品进入运输环节,其行为依法应以运输毒品罪论处,故其辩称法院不予采纳。鉴于其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但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判处兰炳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覃瑞俩是柳江县无业人员。法院审理查明,今年5月18日13时许,覃瑞俩持柳州至广州南D3755次列车车票,从柳州火车站进站安检时,被执勤民警发现其系吸毒人员,即带至公安执勤室检查,民警从其黑色衬衣左上口袋、黑色西裤口袋内共查获毒品海洛因18.5克,柳铁公安处当即予以刑事拘留,5月31日逮捕。7月4日,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向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覃瑞俩犯运输毒品罪。
庭审中,覃瑞俩表示认罪,但辩称其携带毒品用于自己吸食,应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法院审理认为,覃瑞俩虽系吸毒人员,但其明知海洛因是毒品而采用携带乘坐旅客列车的方法予以转移,且已进站候车,使毒品进入运输环节,其行为依法应以运输毒品罪论处。鉴于其能如实供述携带毒品进站乘车的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吴汉君 廖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