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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硼砂做米果 黑心商人被判刑

时间:2016-07-28
本报讯 黄元米果历史悠久,作为客家传统食品之一广受欢迎。可是,有些商家为了牟利,使用硼砂制作黄元米果后对外销售。近日,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9月以来,袁某为增加黄元米果的韧性,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添加剂硼砂生产黄元米果,并批发给他人在市场上销售。今年2月2日,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袁某的作坊进行检查时,发现黄元米果中添加了硼砂,遂依法扣押了硼砂和黄元米果,并告知袁某食品加工生产过程中禁止掺入硼砂。3月30日,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对袁某的作坊进行检查,现场查获一包白色粉末和169.76千克黄元米果。经检验,白色粉末为硼砂,抽样的黄元米果中含有硼砂。4月8日,被告人袁某经传唤到案后,主动交待了上述犯罪事实。
(钟琍 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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