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作案9市62起的团伙信用卡诈骗案件进行了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涉案的衡培志、韩培磊等5名“90后”被告人在庭审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衡培志等人交代,2015年5月中旬以来,他们通过微信搜“附近的人”功能,用“办理信用卡”微信号进行流动行骗。他们每走到一个地方,就在那里租房待上一段时间。被害人因为觉得他们是“附近的人”,往往会放松警惕。被害人加他们的微信后,他们就会给被害人讲一讲怎么办。让被害人去银行办理一张普通的储蓄卡,并预留他们提供的手机号码或者绑定手机号码。在被害人存钱后,他们通过网络平台将钱转走。
家住淮阳县的被害人刘某就是通过加“附近的人”,把自己的钱送到犯罪分子手中的。刘某通过微信认识了一个推销办理大额信用卡业务的人,对方微信昵称“陈晓”、微信号“xinyongka882”。2015年8月29日上午,刘某在家中两次接到自称是自己朋友陈晓的电话,说其能帮助刘某办理信用卡。随后,刘某遵照“陈晓”的吩咐办理了一张工商银行的储蓄卡,并把其银行卡号和身份证号通过微信发给了“陈晓”。很快,“陈晓”又和刘某联系,让其往工商银行卡上存了10000元钱。几分钟后,刘某发现这10000元钱被取走了,给“陈晓”打电话就联系不上了。情急之下,刘某赶紧向公安机关报案。
家住台前县打渔陈镇的丁某某有着相同的经历。2015年8月26日,在台前县公安局,丁某某懊悔不已:“我这是作孽啊,轻信陌生人,害了自己还害了朋友。”其通过微信认识了一个推销办理大额信用卡业务的人,后得知其朋友赵某正准备办理信用卡,便把能通过微信办理大额信用卡的信息介绍给赵某,并用自己的微信帮朋友办理信用卡,在按照“陈晓”所说的流程办理信用卡时,好友赵某的9500元钱被对方骗走。
令人唏嘘的是,相比行骗者的狡猾,受害人却大多是社会阅历比较丰富并且物质条件较好的中青年男士,其中不乏有人主动加好友,主动汇款、多次催促被告人帮忙办理信用卡,直到钱款被转,才发现自己把自己推进了火坑。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群众连连感叹,微信、陌陌本来是促进人与人之间感情的社交工具,是个新兴事物,犯罪分子反其道而行之,利用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招摇撞骗,这是对善意的恶意透支,实在是让人寒心。不过这么多人、这么容易就上当受骗,的确应当引起大家的警惕。
该案承办法官潘爱英表示,骗子之所以得手主要与衡培志、韩培磊团伙的严密精心组织以及他们早已吃透受害人侥幸、对熟人毫无防备的心理有关。本案中,衡培志、韩培磊等人纵然有一套完整的行骗流程,但骗局中的每个环节并不是天衣无缝。作为被害人,在急需用钱、免费办理时,他们往往看到了通过网络办理信用卡的便捷、低门槛等诱惑,却忽视了最基本的网络安全常识,殊不知“天上掉馅饼,不是大坑就是陷阱”。法官提醒手机用户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贪图小便宜,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