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陕西省工业交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5-6-30
执行日期:2005-6-30
生效日期:1900-1-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投标
第三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章 招标代理机构
第五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第六章 附则
各市、县经贸委(经委、工交办、经贸局),杨凌示范区经贸局,省级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以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我们对原《陕西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陕西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六月三十日
陕西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室内装饰装修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是指运用物质技术和艺术手段,对建筑物(含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结构物内部空间进行环境艺术设计、室内六面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及相关室内用品的成套供应、陈设布置等活动。
第四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包括项目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有关的材料采购,达到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规模标准,并属于《实施办法》第六条至第十一条规定范围的,必须进行招标。
除依法必须招标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外,招标人自愿招标的其他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室内装饰装修项目进行招标的标准为:
(一)施工、设备、材料、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三十万元,但项目总投资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第六条 中央驻陕和省属企事业单位依法招标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应在陕西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室内装饰招标办)备案,并由省室内装饰招标办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 各设区市依法招标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投资额超过五百万元的,应在省室内装饰招标办备案,并由省室内装饰招标办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 室内装饰装修项目招标规模标准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的,按照有关 院起诉。
第五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第四十三条 设有标底的招标项目,应当采用复合标底。
复合标底,是指参考招标人依法编制的标底,规定合理的价格区间,所有进入该区间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与标底的加权平均值,或采用其他合理的计算方法衍生的评标标准值。
第四十四条 标底编制应当遵循《陕西省室内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计算规则。
第四十五条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合理价格区间,可以参考下列原则设置:
(一)一千万元以下(含一千万元)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合理价格区间:[-8%,+5%];
(二)一千万元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合理价格区间:[-10%,+10%].
第四十六条 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完成投标项目全部内容的合理费用。
第四十七条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投标报价评分计算方法,可以采用分区间计算法,也可以采用连续计算法。
第四十八条 采用分区间计算法的,参照以下原则制定评分标准:
(一)投标报价的最高得分区间可设在复合标底的[-3%,0]之间;
(二)投标报价的其他得分区间可设在复合标底的[-15%,-3%]和[0,+10%]之内,一般设置五至六个分区间;
(三)设定的投标报价最低得分不应低于投标报价总设分的三分之一;
(四)本条第(一)、(二)项所述区间可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最高得分区间不应超出[-5%,+3%]之外。
第四十九条 采用连续计算法的,参照以下原则制定评分标准:
(一)投标报价的最高得分区间可设在复合标底的[-3%,0]之间;
(二)投标报价的其他得分应依据[-3%,0]向正负两个方向延伸,但延伸至-15%或+10%时,其最低得分不应低于投标报价总设分的三分之一;
(三)本条第(一)项所述区间可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最高得分区间不应超出[-5%,+3%]之外。
第五十条 招标人需要对工程主要材料数量评标的,可以设置主材数量评标项目。其标准和方法应参照投标报价,评分计算方法如下:
(一)评标标准值应采用复合标底的计算方法,投标主材数量的合理区间一般设在[-8%,+7%]以内;
(二)投标主材数量的最高得分区间可设在复合标底的[-3%,+3%]之间;
(三)投标主材数量的其他得分应依据[-3%,+3%]向正负两个方向延伸,但延伸至-10%或+10%为止,最低得分可以为0分;
(四)本条第(一)项所述区间可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最高得分区间不应超出[-4%,+4%]之外。
第五十一条 采用无标底招标的,其评标标准值应当是投标报价居中的数个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采价的数量应当根据投标人数量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无标底招标的投标报价、主材数量评分计算方法和标准参照本办法第四十七条至第五十条制定。
第五十二条 鼓励试行工程量清单招标。
工程量清单招标,是指招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B《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对招标项目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并在招标文件的附件中详细载明,投标人按此清单组项、组价规则进行报价的招标方式。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其单价的调整由招标人和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具体协商办理。
第五十三条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室内装饰装修项目,其评标标准和方法另行规定。
第五十四条 商务标评标项目设置:
(一)投标报价:依据本办法第四十七条至第四十九条规定设置评标标准;
(二)主材数量:根据本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结合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设置评标标准;
(三)其他评审项目: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需要设置的与商务相关的评标项目。
第五十五条 技术标设置:
(一)施工组织设计
(二)项目经理答辩
项目经理答辩,是指评标委员会就招标项目的商务、技术及投标文件等向投标人提出疑问,投标文件确定的项目经理进行现场陈述的过程。
第五十六条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百分制)。具体规定如下:
(一)商务标65分
1、投标报价50分
当投标报价与复合标底或评标标准值相比,报价比(妫┰赱-3%,0]时,得满分50分;
超出[-3%,0]时,按照其偏差值,分区间计算得分。
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