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如何界定民间借贷网聊证据其实分三个方面
方面一、网络聊天记录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须具有完整性和关联性
1、网络聊天记录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必须具有真实性。相关规定中指出:“在内容上具有完整性,即举证责任人在将网络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交时,必须完整的提交整个网络聊天记录,不能只提交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而对自己不利的部分予以删减或者不提交。
不仅如此,在完整性与关联性上通常法律解释为:“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的网络聊天记录一方面要在形式上具有完整性,包括网络聊天记录要以合法、完整的形式呈现出来,即网络聊天记录须以法律认可的证据表现形式呈现出来,包括文字聊天记录、视频聊天记录、语音聊天记录等”。
方面二、民间借贷加盟店日常业务在网络中的真实性也很重要。
客户与贷款公司加盟店业务人员两方其本体是真实的,聊天记录是真实的,没有任何编造、技术手段修改的问题。在这里要重点说明的是,真实的重要性要建立在举证真实的情况下。
方面三、不能只依赖网络聊天作为民间借贷的证据
律师表示:聊天记录是佐证,在日常业务开展乃至后期风险处理的过程中不可作为直接证据。因此,民间借贷加盟店日常业务中,一定要注重合同(合同填写等)、协议、支付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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