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乔丹“商标案(判决书全文)

时间:2016-12-12
2016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乔丹”系列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一、判决如下:

 

第一,对于涉及中文“乔丹”商标的(2016)最高法行再15、26、27号三件案件,最高院判决如下:

 

一、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行(知)初字第9161、9162、9163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高行(知)终字第1909、1915、1925号行政判决;

三、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评字[2014]第052058、052091、052226号商标争议裁定;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第4152827、6020565、6020569号“乔丹”商标重新作出裁定。

 

第二、对于涉及拼音“QIAODAN”商标的(2016)最高法行再20、29、30、31号四件案件,以及涉及拼音“qiaodan”与图形组合商标的(2016)最高法行再25、28、32号三件案件,共七件案件,最高院判决如下:


一、维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高行(知)终字第1896、1911、1912、1914、1917、1918、1926号行政判决;

二、驳回迈克尔•杰弗里•乔丹的再审申请。

 

以上判决均为终审判决。


附:判决书全文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