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52元,比上年增长5.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82元,增长6.6%;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0.7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为2.71,比上年缩小0.23个百分点。全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1%。其中,城市上涨1.1%,农村上涨1.1%。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上涨2.8%,衣着上涨1.0%,居住下降0.1%,生活用品及服务持平,交通和通信下降1.7%,教育文化和娱乐上涨1.3%,医疗保健上涨2.4%,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1.2%。12月份当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2%。
2017年交通事故山西省赔偿内容:
一、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25828×20 = 516560元
农村居民9454×20 =189080元
二、丧葬费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丧葬费:46407÷12个月×6个月=23203.5元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15819×(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残疾百分比)=( )
2、农村居民:7421×(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残疾百分比)=( )
四、残疾赔偿金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为25828元×20年=516560元;二级伤残为516560元×90%=464904元;
三级伤残为516560元×80%=413248元;四级伤残为516560元×70%=361592元;
五级伤残为516560元×60%=309936元;六级伤残为516560元×50%=258280元;
七级伤残为516560元×40%=206624元;八级伤残为516560元×30%=154968元;
九级伤残为516560元×20%=103312元;十级伤残为516560元×10%=51656元。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9454元×20年=189080元;二级伤残为189080元×90%=170172元
三级伤残为189080元×80%=151264元;四级伤残为189080元×70%=132356元;
五级伤残为189080元×60%=113448元;六级伤残为189080元×50%=94540元;
七级伤残为189080元×40%=75632元;八级伤残为189080元×30%=56724元;
九级伤残为189080元×20%=37816元;十级伤残为189080元×10%=189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