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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自由流通量实施规则的公告

时间:2008-01-08

发文单位: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08-1-8

执行日期:2008-1-8

生效日期:1900-1-1

  为进一步提高指数的可投资性,经指数专家委员会审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决定自2008年2月1日起调整自由流通量实施规则,对于非公司行为导致的自由流通量变化(如大非解禁等)每半年一次进行集中调整,调整生效时间为每年1月和7月的第一个交易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08年1月8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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