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暴走团”占据汽车道被撞1死2伤,责任在谁?

时间:2017-07-13
7月8日,山东省临沂市一出租车司机董某因操作不当,驾车冲入正在机动车道上的暴走团,致一死两伤。目前,出租车驾驶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现已被刑事拘留。

 

出租车冲进“暴走”队伍造成1死2伤

7月8日,20余人组成的暴走团身着绿色统一服装,排列整齐,在机动车道上左侧快车道跑步晨练,而后一辆出租车突然从后方冲入人群,导致事故发生。据交警情况通报称,7月8日5时20分许,位于兰山区涑河北街与临西十二路交会东5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迅速赶赴事发现场。经过现场调查:事故发生于7月8日5时20分许,出租车驾驶人董某驾驶鲁QT***2号出租车,沿涑河北街由东向西行驶至临西十二路交会东50米处时,因操作不当,与正在晨练的行人丁某、王某、商某发生碰撞,致使丁某、王某、商某受伤,其车辆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商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出租车驾驶人董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现已被刑事拘留。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交警人士:司机责任比重更大

据临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情况通报称,事故发生于7月8日5时20分许,肇事者董某驾驶出租车,沿涑河北街由东向西行驶至临西十二路交会东50米处时,因操作不当,与正在机动车道上晨练的人群发生冲撞,导致一死两伤。目前,出租车驾驶人董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现被刑事拘留。 另据媒体报道,民警表示,案件正在调查,对于双方的责任划分,暂无结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交警人士透露,从这起案件目前已有的信息来看,司机承认其操作失误。该人士称,“操作失误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因,次要原因是这群暴走人群占用机动车道。”他强调,每起案件有其特殊性,案件中的责任划分要看违法部分在整起案件中所占比重。在这起事故中,行人进入机动车道本身违反交通安全法,但司机责任比重则更大。

 

律师:未经许可暴走团组织者应承担民事责任

北京律师张新年认为,暴走团走上机动车道涉及多方违规。他提到,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暴走团”如果在未经许可,未经必要的交通管制情况下,擅自占用机动车道开展团体暴走行为,本身也是违法行为,活动的组织者应对受组织者尽到在先行为引起的注意义务。因其过错导致参与者人身受到伤害的,组织者应当在过错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张新年表示,就涉案女司机而言,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视频中,其虽然在规定车道内行驶,但是在发现前方的暴走团后,应当及时避让,确保安全。司机没有及时发现“暴走团”并造成人员伤亡,不符合安全驾驶要求,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就其行为定性而言,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人伤死亡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如其行为最终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则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张新年补充道,《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提到,暴走团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暴走团组团扰乱公共交通秩序,属治安违法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依法应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晨跑团”团长:因修路选择机动车道晨跑

许会长告诉记者,临沂山鹰运动协会是2009年由他创立的,目前有四十多支队伍,近万名会员,年龄主要集中在40到50岁左右,主要包括徒步(快走)、晨跑和登山等队伍。“我们的协会是一个公益性的组织,没有所谓的会费,全部都是热爱运动的民众自发加入的”。

 

事发当天,协会的“晨跑队”才刚刚成立四天,由于担心与“徒步队”的活动场地产生冲突,他们便选择了位于兰山区的北岸。“那里(北岸)的路都在修理、搞建设,两边的路都不能走了,所以晨跑的人才会跑到机动车道上”,许会长说。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事发地祊河北岸附近确实在修建一条22公里的滨河大道,工程于6月底开工。

 

许会长介绍,山鹰运动协会的大部分健身队伍都是在市区的滨河、体育场、公园等地方活动,政府也修了专门的健身步道,但他说,这些场所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需求,所以之前也曾有一些市民会去宽阔的机动车道上跑步健身。

 

山鹰运动协会的会长介绍,当时被撞身亡的那个人并非是他们协会的会员,只是一个跟着晨跑队健身的普通市民。他还说,之前就看到这个人参加过他们的徒步活动,都没有什么意外发生,没想到晨跑队才成立四天就发生了这种事情。

 

市民:暴走团扰民横行,谁给他们的权利

“我个人不反对健身,但当一群人每天从你家附近时不时喊着口号经过时,还是让人烦。”家住市区火车站附近的张先生说,“我们附近的居民已经多次和暴走团进行了沟通,还向相关部门反映。可到目前为止,事情还是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有些暴走团成员竟在机动车道上暴走,甚至是逆行!”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暴走团有些成员是老人,难免会掉队,为了追上队伍,有些人会不顾红绿灯一直向前,有时还不避让来往车辆,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 网友“竟然去摘桃了”表示,暴走健身是好事,但不应在公路上穿行,“有次有个暴走团成员还用警示棒砸我的车,我停车质问,结果上来好几个人围攻我,我一没超速,二没违反交通规则。他们却随意横穿马路,不走人行道,不看交通灯,不走斑马线,谁给他们的权利?就因为‘人多力量大’?”

 

小编提醒:

不管晨练还是夜跑 务必遵守交通规则 !!

 

来源:网络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