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930322268
首页 >> 法律资讯
发文单位:民政部
文 号:[81]民民字第6号
发布日期:1981-1-1
执行日期:1981-2-16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现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一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制发的“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转发各地,请按照执行。
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