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和李莉于2000年相识,二人由最初相识至确定恋爱关系后,李莉多次随同王强回老家湄潭探亲,王强当着李莉亲朋好友的面,指天发誓声称自己已经离婚,现在是单身,年轻的李莉轻易相信了王强的誓言,遂同意与王强同居。后双方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于2006年6月26日生育了大女儿王芳(现年9岁),女儿出生后,因为上户口需要结婚证,因此李莉多次催促王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王强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敷衍,且行为越来越反常,但终于纸包不住火,在李莉的多次逼迫下,王强终于承认在认识李莉之时还没有正式离婚,且已经有了三个子女,李莉得知真相后,对于王强常年的欺骗感到悲痛欲绝,同时也痛恨自己的愚蠢,于是决定带着女儿离开王强,开始新的生活,但王强不肯罢休,三番五次、软硬皆施要留住李莉,李莉考虑到自己的经济能力和孩子太小的缘故,最终无奈的打消了和王强分手的念头。至此双方分分合合,二人重新同居后又于2012年9月10日,生育了次女王红(现年3岁),但自从第二个女儿出生后,王强对待李莉及两个女儿的态度越来越恶劣,经常为琐事与李莉争吵不休,直至大打出手,李莉多次受到王强暴力殴打。对于非婚生的两个女儿,王强也是不管不问,经常不支付女儿的生活费用。至此双方的矛盾已经无法调和。对于王强的欺骗和冷漠,李莉已经不再抱有任何希望,只想带着两个女儿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尽快结束这段不堪回首的同居关系,为此,李莉只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一、判令非婚生子女王芳、王红由李莉抚养,王强每月支付抚养费1800元;二、判令位于贵阳市云岩区海马冲的住房(无权产)由李莉及两个女儿享有居住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