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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雪天上下班不慎摔伤算工伤吗?这4个问题要知道!

时间:2018-01-28

 

 
关于工伤的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问题一:职工下班路上滑倒骨折,能否认定工伤?

 
 

+

 

 

答:如果职工是在上下班途中,因道路结冰滑倒摔伤,必需是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且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如果仅仅是自己在上下班途中走路不小心滑倒摔伤,则未必可以认定为工伤。

 

问题二:职工在单位里不慎滑倒骨折,能否认定工伤?

 
 

+

 

 

答:如果职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滑倒摔伤;或者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时滑倒摔伤;或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滑倒摔伤的,即使未有交通事故,也有可能认定为工伤。

 

问题三:职工中午在食堂用餐,结果不慎滑倒骨折,能否认定工伤?

 
 

+

 

 

答:食堂是公司能够进行有效管理的区域,属于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在食堂用餐时受到意外伤害,造成一定程度上的身体伤害,也可能认定为工伤。

 

问题四:职工中午外出用餐,结果不慎滑倒骨折,能否认定工伤? 

 
 

+

 

 

答:这里有两种情况↓

 

①如果是单位外包或指定的就餐地点,也系公司能够进行有效管理的区域,一般同样属于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职工受到意外伤害,还能认定为工伤。

 

②如果是职工自己选择的就餐地点,一般就不属于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了,职工受到意外伤害,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特别说明:

 

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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