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930322268
首页 >> 法律资讯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1980-7-25
执行日期:1980-7-25
生效日期:1900-1-1
广东省高级人 效力前不得结婚。对于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给予六十日的上诉期为宜。
为了更好地处理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与当地外事部门,侨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系,征求他们的意见;必要时,应报告当地党委,请求指示。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