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
文 号:渝规审发[2005]12号
发布日期:2005-5-9
执行日期:2005-5-9
生效日期:1900-1-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评标专家
第三章 评标专家库
第四章 罚则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市水利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规范评标活动,保证评标活动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进行,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有关 的,依法承担有关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重庆市水利局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管理办法》(渝水基[2002]17号)随即废止。
2005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