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闽政办[2006]166号
发布日期:2006-7-23
执行日期:2006-7-23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省工商局《关于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共同推进我省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关于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工作意见
省工商局(二○○六年六月)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商标事业发展迅速,近五年商标申请量连续位居全国第五,已跻身商标大省行列。但我省国际影响力强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品牌仍较少,地区分布很不平衡,尚未成为商标强省。为落实《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大力推行商标品牌战略”的要求,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现就我省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统一认识,积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目前,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与中国名牌产品、福建省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出口名牌由各相关部门组织认定或评选,各具特点,互为补充,相得益彰,共同推动了我省品牌经济的迅速发展,增强了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竞争力。
商标品牌是企业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商标品牌的总体水平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地区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在市场和资源不断向品牌集中的趋势下,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是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优势产业集群、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客观要求。我省获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数仅为全省企业数的0^6%,其产值却占工农业总产值的21^8%,实践证明,企业的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以后,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迅速增长,企业合法权益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的保护得到进一步强化。
各级各部门在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要积极推动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商标品牌发展规划及相应的扶持政策,加大培育力度,推动“商标品牌兴企、商标品牌兴农、商标品牌兴市”,促进区域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二、务实推动,指导各类主体及时申请商标注册、使用自主品牌
各级工商部门要积极推行“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策略提示书”、“商标 ,引导广大企业自觉运用商标品牌策略参与市场竞争,增强社会各界的商标品牌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商标品牌、爱护商标品牌、发展商标品牌的良好氛围。
各地工商部门要鼓励高知名度商标企业积极参加商标品牌协会,指导商标品牌协会为会员企业开展创牌前期辅导工作和维权服务工作,支持各有关行业协会指导会员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强商标代理市场监管,规范商标代理秩序。积极发挥商标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作用,构筑以宣传、推介、咨询、运营、评估、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服务体系,努力为企业提供多层次、全方位服务,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品牌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