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延州政办发〔2006〕24号
发布日期:2006-5-8
执行日期:2006-5-8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延边州“十一五”名牌战略实施方案》业经州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自主创新能力,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规律的要求,以企业主体为市场导向,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为目标,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将“名牌就是质量、就是效益、就是竞争力、就是生命”的理念贯穿于企业生产、管理、营销的全过程,提升全州产业、企业和产品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快速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企业为主体的原则。创立名牌产品的主体是企业,实施名牌战略的基础和原动力在企业。企业要充分认识创立名牌产品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抓质量求生存、创名牌求发展”的观念,用现代化经营理念管理企业,扎实做好创立名牌的基础工作。
(二)质量第一的原则。名牌产品的基础是质量。企业要将产品质量摆在第一位,建立生产、营销、售后服务一体化的质量管理及保障体系,依托先进的标准和技术创新开发新产品,在更高的质量层次上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竞争力和信誉度,不断扩大市场占有份额。
(三)市场导向的原则。实施名牌战略必须遵循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制订名牌产品发展规划,把市场定位、市场巩固、市场开拓等营销战略和名牌战略结合起来,认真组织落实。
(四)科技领先的原则。名牌产品的核心是先进技术。企业要立足长远发展,不断加大技术研发的投入,提高自主创新的能力,运用高新技术改造生产工艺和产品内在质量,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依靠技术创新开发和促进名牌发展。
(五)科学评价原则。名牌产品的评价认定要本着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产品质量为基础,以市场占有率、用户满意度、企业生产规模、主要经济指标为主要依据,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的评价认定,使名牌产品具有权威性和良好的市场表现。
三、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突出抓好对全州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支柱产业、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出口创汇产品,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十一五”期间,争创“中国名牌”产品2个至5个,争创“吉林省名牌”产品35个至40个,培育“延边名牌”产品60个至70个,争创省部级优质工程5个,培育和形成全州服务业名牌3个至5个,开发具有区域特色的品牌产品10个,争创5户至8户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吉林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名牌产品效益明显提高,品牌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发展壮大一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促进形成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的骨干企业35户左右,年利润超过100万元的中小企业80户左右。
四、主要任务
(一)壮大支柱产业,发展优势产业。依托已形成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进一步壮大支柱产业,大力发展优势产业,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通过实施名牌战略,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全州产业全面进步。
食品产业:以延吉卷烟厂为重点,提高一类、二类卷烟比重,扩大生产规模及销售量,力争将“长白山”牌卷烟培育成“中国名牌”产品;以延边宇星无公害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的“海兰江”牌大米、星岛(延边)绿色产业有限公司的“星龙泉”牌矿泉水、敦化鸿发食品有限公司的“韩老六”牌速冻食品和延边特产实业有限公司的“蜂泉”牌人参制品等营养、滋补、保健类“绿色食品”为主,加快绿色食品研究开发与市场开拓进程。着力将“海兰江”牌延边大米和“星龙泉”牌矿泉水培育成“中国名牌”产品。
医药产业:立足资源优势,依靠科技进步,加快新产品研发进程,巩固和发展主导品牌,努力把医药产业做大做强。以吉林敖东药业集团为龙头,发展和壮大华康药业、力源药业、东北亚药业等骨干医药企业。
林产浆纸业:以森林资源为依托,依靠科技进步,优势重组,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品牌整合和自主品牌建设,以规模经营为发展方向,培育中国名牌产品和全省出口创汇名牌企业,力争使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白麓”牌新闻纸成为国家免检产品及“中国名牌”产品,抓好延边林业集团“新元牌”实木复合地板等林产品建设。
循环经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类产业,重点培育延边晨鸣纸业有限公司的木质素磺酸钙、磺酸钠,力争使其成为国家免检产品。
其他产业:结合生态农业以及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发展生物农药产品,力争将延边春蕾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的“天池”牌春雷霉素和多抗霉素发展成为全国性品牌,将延吉插秧机制造有限公司的插秧机系列产品培育成“中国名牌”产品,将金龙亚麻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亚麻系列产品以及吉林新元集团延吉管业有限公司的“新元”牌交联聚乙烯管材培育成国家免检产品。
(二)整合经济资源,发挥名牌带动作用。在做大做强“长白山”牌卷烟、“新元”牌实木复合地板和“海兰江”牌延边大米的同时,以优势企业为依托,重点名牌产品为主导,通过改组、改制、兼并和重组等办法,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实行资源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名牌产品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以名牌为核心、以产业为纽带,搞好高中档产品的衔接,形成关联度大的产业链,推动一批以名牌产品企业为依托的中小企业的发展,努力构建企业创名牌、名牌塑企业的战略格局。
(三)注重开发特色品牌,努力打造服务名牌。积极引导服务行业树立集团化、网络化、品牌化等经营理念,深入贯彻实施GB/T19004《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完善服务质量投诉网络和问责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快形成和发展一批服务业名牌企业。
(四)坚持以质取胜战略,走品牌发展之路。企业要结合实际,适应市场需求,制订名牌产品争创规划和发展目标,着力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和产品标准,积极开展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等认证工作,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努力提高生产工艺水平,加快形成企业的核心技术和品牌产品。要密切关注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营销策略,积极宣传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先进的企业文化,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和市场知名度,努力扩大名牌产品的市场空间和竞争优势。
五、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名牌战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要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名牌战略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形成政府牵头、企业为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会积极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总体规划,积极为实施名牌战略创造条件。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实施名牌战略的基础性工作,摸清相关行业和企业的总体情况和产品质量状况,尽快制订本地、本行业的“十一五”名牌战略规划和实施方案,扎扎实实、卓有成效地把实施名牌战略工作引向深入。要选择一部分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做好帮扶培育工作,为企业创名牌提供支持和帮助,为实施名牌战略创造有利条件。
(三)落实政策,发展壮大名牌群体。各县(市)要充分运用宏观调控手段,积极研究和制订有利于推动实施名牌战略的政策、措施,积极落实优惠和奖励政策,支持和鼓励企业创立名牌产品,扩大名牌产品的带动效应。
1.对产品列入《延边州“十一五”期间名牌产品争创规划》的企业,特别是已被命名为“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吉林省名牌”、“延边名牌”、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质量管理先进个人的生产企业,在技术改造、科研立项、贴息、政策性贷款及政府采购、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2.对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名牌”、“吉林省名牌”和“延边名牌”产品免于州内收费性质量监督检查,并优先推荐国家免检产品。
3.优先赋予进出口经营权。对“中国名牌”、“吉林省名牌”和“延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进出口业务,税务、海关、检验检疫、商务等部门应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核程序。
4.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技术研发等相关费用,可向州名牌产品推进工作委员会申请抵扣减免。金融机构可开设无形资产评估抵押等信贷业务,扶持企业发展。
5.州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100万元名牌战略专项资金,用于争创“中国名牌”前期工作的专项费用。
6.建立名牌产品奖励机制。从2006年起,州财政列支专项奖励资金,对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的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荣获国家免检产品的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荣获“吉林省名牌”产品的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荣获“延边名牌”产品的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各县(市)也要对名牌产品予以适当的奖励和政策优惠。
7.积极鼓励国外知名品牌、州外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到我州投资建厂,并给予适当的政策优惠。
(四)规范管理,推进名牌战略健康发展。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名牌工作和名牌产品评选、认定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名牌产品档案,对名牌产品实行动态管理,保护和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品牌,推进优质工程建设,积极开展争创省、州服务名牌工作,推动名牌战略向纵深发展。严禁以营利为目的、以各种名目开展的乱评价、乱认定、乱推荐活动,坚决杜绝借名牌评比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对实施名牌战略中的问题,要及时改进和解决,使其公正、科学、健康、有序进行。
(五)大力宣传,营造有利于名牌战略发展的环境。加强舆论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名牌战略的良好氛围。各新闻媒体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我州名牌产品和企业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和名牌意识,努力形成创名牌、保名牌、爱名牌、用名牌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积极为企业提供质量、技术、信息、标准、认证、 等多方面的服务。加强对名牌产品的保护,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名牌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保护名牌产品的信誉和合法权益,为名牌战略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六年五月八日
附件:调整后的州名牌产品推进工作委员会人员名单
主 任:金振吉 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主任:李洁思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闵光道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委 员:冯 君 州林管局局长
郭文君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经委主任
李忠文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春光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张哲植 州工商局局长
朴长松 州财政局局长
孙喜强 州国税局局长
张培英 州地税局局长
孙启志 州食品药品监督局局长
韩龙根 州广电局局长
蓝公海 州建设局局长
赵 利 州科技局局长
李宗钰 州农委主任
金成文 州民委主任
卢东熙 州农行行长
李 荣 延边日报社社长
韩红光 州工商银行行长
办公室主任:黄春光(兼)
副主任:王连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