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
文 号:陕政发〔2006〕38号
发布日期:2006-9-26
执行日期:2006-9-26
生效日期:1900-1-1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大力振兴装备制造业,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大举措,是发挥我省比较优势、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强省的重要途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8号),结合我省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总体要求和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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