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福建省建设厅
文 号:闽建审批[2004]216号
发布日期:2004-12-29
执行日期:2004-12-29
生效日期:1900-1-1
各设区市建设局: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79号)和《关于贯彻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建[2000]173号)规定,经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我厅审查,现将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予以公布,具体详见附件。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一、资格复审通过,保留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企业(有效期至2007年11月15日)
1、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福建省兴闽咨询有限公司
二、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企业(有效期至2007年12月29日)
三明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暂定资格企业(有效期至2005年12月29日)
1、福建闽都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