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苏政办发[2006]3号
发布日期:2006-1-15
执行日期:2006-1-15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工商局、省经贸委、省农林厅、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一月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的意见省工商局省经贸委省农林厅省知识产权局
2006年1月
为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加快培育知名品牌,提升市场竞争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商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注册商标总量持续增长。到2010年,全省注册商标总量达25万件,比“十五”期末增长70%;具有原产地地理标志特征的农副产品“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数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
(二)商标发展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10年,全省拥有中国驰名商标80件,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新认定省著名商标500件。
(三)商标对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到2010年,我省中国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企业的销售产值占全省工业销售产值的比重达到35%。
(四)商标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商标宣传普及面不断拓宽,全民商标认知程度不断提高,尊重和保护商标的良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商标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鼓励、支持商标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全面建立。
二、工作重点
(一)以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加快发展制造业商标。按照新型工业化要求,以知识产权的创造、占有、运用为目的,有针对性地选择技术层次较高、拥有终端产品生产能力、具备形成自主专利技术潜力的制造业企业加以培育。同时,积极支持以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机械、化工、轻工、纺织、汽车、冶金、建材等产业,不断提升制造业品牌竞争力,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坚持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并举,鼓励企业加快创新能力建设,走自我特色的商标发展之路,着力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高新技术企业商标,为我省经济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二)以推进现代农业为目标,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商标。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鼓励农副产品生产经营者使用注册商标。选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商标为纽带,实施“主导产业+优势品牌”战略,倡导“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实行“统一规则、统一标准、统一生产、统一品牌、统一上市”,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重点围绕优质稻米、特色蔬菜、特种畜禽、特色水产等,尽快形成一批具有地域特色、较强市场竞争力和集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农副产品企业商标。
(三)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商标。选择生产类服务业和发展潜力较大的生活类服务业企业加以培育。大力扶持与产品制造相关的金融服务、市场销售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等信息。
(七)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和商标保护知识,增强全社会的商标法制观念和商标保护意识,提高企业、科研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对商标工作的认知程度,大力营造良好的商标发展和保护环境。积极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型商标宣传咨询活动,依法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商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商标工作。要将商标培育发展纳入各地政府经济发展目标考核体系,推动工作落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发挥协调指导作用,认真组织实施省著名商标认定和驰名商标的推荐申报,及时组织制定商标培育发展规划,选择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做好培育工作,并督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