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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六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6-8-23
执行日期:2006-8-23
生效日期:1900-1-1
各企业单位: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市字(2006)第16号及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合字(2006)第218号文件精神,凡符合申报2005-200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申报条件的企业,请到所在地工商局咨询办理申报相关手续,截止期限为2006年9月15日,逾期不再办理。
六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