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浙江省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杭发改高技[2006]768号
发布日期:2006-7-28
执行日期:2006-7-28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市)发改局、财政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为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对高技术产业的投入,大力推进我市高技术产业发展,根据《杭州市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杭州市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鉴定验收管理办法》精神,我们将以软件、微电子、数字电视、汽车电子、生物产业、新能源、新材料、循环经济、现代农业等产业为重点(见附件1),选择一批前期科技成果在本技术领域或行业中具有较高水平(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先考虑)、项目建设对相关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带动作用、有一定规模和经济效益及良好发展空间的产业化项目,列入今年“杭州市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
请各单位接文后,尽快按照通知精神,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项目需由各区、县(市)发改局、财政局审核盖章汇总,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由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审核盖章汇总,于今年9月15日前报送市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处(无主管部门企业直接向市发改委申报)。具体材料如下:
1、项目建议书(见附件2);
2、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需由主管发改部门、财政部门和贷款银行签署意见);
3、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的项目应提供《杭州市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已完成投资额财务清单》(见附件4);
4、一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项目技术水平证明文件(如查新报告、鉴定证书等);
以上材料请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答辩时再自带八份)。
5、请附报项目申报录入表及1、2、3三项电子文档。
相关资料也可登陆 。
联系人:陈新建 85251970(市发改委),
丁 晨 87819076(市财政局)。
二OO六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