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

时间:2006-06-12

发文单位: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 监察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共中央纪委

文  号:总工发[2006]34号

发布日期:2006-6-12

执行日期:2006-6-12

生效日期:1900-1-1

  2006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落实,加强基层企事业单位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事业单位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在推动“十一五”规划的实现、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