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绵府办发[2006]29号
发布日期:2006-5-16
执行日期:2006-5-16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省乡镇企业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 和法律援助等服务。设立政策法律咨询服务热线,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等咨询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科学谋划,落实责任,完善措施,积极推进。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尽快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发改、经委、财政、科技、人事、中介、工商、税务、司法、质监、教育、劳动、统计、物价、银行、信息中心等市级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各自职能主动为企业提供服务并指导区市县做好相关工作。
(二)完善和落实服务体系建设配套政策。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和省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绵阳实际,研究制定推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通过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等方式减少企业初创成本。各级政府要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适当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三)加强对各类服务机构的规范和引导。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相关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规范,引导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对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服务机构和以非营利性机构为主导的公益性服务机构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提高服务质量,主动为企业服务;对各类行业协会、商会、联合会要引导其发挥自律组织的作用,主动规范服务行为。
二00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