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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抓紧申报2006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资金计划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6-04-24

发文单位: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福建省财政厅

文  号:闽外经贸计财字[2006]22号

发布日期:2006-4-24

执行日期:2006-4-24

生效日期:1900-1-1

各设区市外经贸局、财政局(厦门市不发),省属各外经贸企业,在榕中央外经贸企业:

  为了确保中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工作的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仍按现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外经贸计财发[2001]270号)要求,组织2006年度项目资金计划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各项目组织单位于2006年5月25日前提出项目资金计划申请。各设区市外经贸局、财政局于2006年6月5日前报送省外经贸厅,同时向省财政厅报送汇总表。

  二、项目计划申报办法:除申报时间外,其余按照省外经贸厅、财政厅 《关于申报2005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计划的通知》(闽外经贸计财字[2005]12号)要求执行。(详见省外经贸厅网站, ,开拓资金栏目)

  三、鉴于2006年中央市场开拓资金政策可能有所调整,目前企业按原有政策规定申报,但计划项目批复将以最新政策规定为依据。

  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福建省财政厅
二00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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