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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淮南市人民政府
文 号: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90号
发布日期:2003-10-20
执行日期:2003-10-20
生效日期:1900-1-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经2003年10月15日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淮南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
200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