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文 号:京计政策文[2003]1519号
发布日期:2003-9-8
执行日期:2003-9-8
生效日期:1900-1-1
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市属机构:
2003年11月1日,《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周年。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听取并审议〈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要求,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条例》的贯彻执行,依 、法规的情况进行调查。
四、工作要求
这次《条例》执行情况检查对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检查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定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焦京敏、李冠新
联系电话:66410884
二○○三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