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粤府办[2003]55号
发布日期:2003-7-21
执行日期:2003-9-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招标公告发布管理办法》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省招标公告发布行为,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令〔2000〕第4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活动。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授权,按照相对集中、适度竞争、受众分布合理的原则,指定省级发布公告的报纸和网站等媒体(以下简称省指定媒体),并对招标公告发布活动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