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

时间:1995-08-30

发文单位:江西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1995-8-30

执行日期:1995-10-1

生效日期:1900-1-1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鼓励台湾同胞在江西投资,促进经济交流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其他有关 》的规定要求赔偿。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