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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4-05-16

发文单位: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  号:冀安委办〔2014〕13号

发布日期:2014-5-7

执行日期:2014-5-7

  各设区市安委会,定州市、辛集市安委会:

  现将《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5日

  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深入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2014〕7号)要求,推动应急演练活动深入开展,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动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快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活动时间

  2014年6月份,在全省各级、各部门及所有行业企业开展。

  三、活动内容

  (一)积极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1)省级层面。针对近年煤矿事故频发的情况,结合《关于深入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2014〕7号)工作要求,省安委办定于6月份在冀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峰峰集团开展以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为情景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进一步加强省、市、企业三级多部门、多单位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应急预案演练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届时,省政府、国家安监总局领导将莅临现场指导、各设区市安监部门、相关企业、救护队负责同志也将参加观摩活动。

  (2)政府层面。各设区市、县(市、区)要按照国家、省的有关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区事故多发、易发和应急管理环节薄弱的地区、领域,至少开展一次多部门协调配合的联动实战演练;各设区市安委办要分行业在市级层面组织演练,并在本地区组织不同行业的应急比武活动,并安排相关人员深入演练活动现场进行观摩。

  (3)企业层面。各企业要结合主营行业领域危险源特点开展全员参与的应急演练,特别是在油气管道、冶金、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和道路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铁路水路运输等交通运输行业及校园、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针对本行业特点的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现场处置和应对的基本技能。要结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

  (4)救护队层面。各救护队在参加本地区、本单位应急演练的同时,至少要同协议企业开展一次针对某一事故类型的应急演练,达到服务企业、锻炼队伍的目的。

  (二)开展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

  各设区市要组织宣讲队伍,深入县(市、区)、乡镇,在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地方通过组织举办应急管理专题知识讲座,现场应急技能演示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事故预防和应急避险等宣传培训活动。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台、公众平台、社区宣传板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全面宣传,辐射全体。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统一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认真谋划演练活动经费和各项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各设区市上报的应急演练活动计划,确保应急演练活动扎实有效。

  (二)暗查暗访,专项检查。按照《2014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要求,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期间,省安委办将制定应急管理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分赴各地、巡查督导,重点对国务院安委会8号文件落实、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管理基础培训与宣传教育等应急管理工作安排落实情况,按照“四不两直”要求,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企业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暗查暗访(《河北安全生产》杂志社及驻各地记者站将安排专人对各市应急演练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实时跟踪报道),并将检查结果及在检查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及好的经验做法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各市、各县也要采取多种方式,切实深入下去,加强对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急演练活动的督导检查,并及时进行总结通报。

  (三)认真总结,提高效果。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公众应急意识,加强本地区、本单位应急演练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分析,针对在演练中发现的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各设区市要认真总结应急演练活动开展情况,并于6月底前将总结报告报至省安委办。

  联系人及电话:包岩  0311-87803106

  邮  箱:

  附件:

  1、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深入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

  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通知》

  2、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应急演练计划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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