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文 号:发改办投资[2014]1454号
发布日期:2014-6-30
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投资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规范项目核准机关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行为,根据《 [2005]824号)、《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第9号令,根据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等有关规定办理。
六、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企业投资项目时,均按照本格式文本的要求办理核准文件。
七、其他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项目时,可以参照本格式文本。
附件:核准文件格式文本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407/W020140703395082739426.doc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