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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08年第一批一般贸易工业品出口配额的通知

时间:2007-12-27

发文单位:商务部

发布日期:2007-12-27

执行日期:2007-12-27

生效日期:1900-1-1

  根据《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商务部下达2008年第一批一般贸易工业品出口配额。为了加大配额分配的透明度,现将配额分配结果和计算公式上网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联系单位:外贸司 工业品出口处

  电话:010-65197407/65197417 传真:010-65197434

  邮箱:

  对外贸易司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商务部关于下达2008年第一批一般贸易工业品出口配额的通知

  根据《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的规定,现下达2008年第一批一般贸易工业品出口配额,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第一批一般贸易工业品出口配额主要参照各地及企业2004年-2006年的产量、2005年-2007年10月的出口数量、出口金额进行计算。

  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本通知下达的配额数量内,尽快下达至相关企业;锡及锡制品出口配额的二次分配要适当集中,并向生产企业倾斜。

  三、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符合铟出口许可证申领标准,并参与铟及白银的出口配额分配。

  商 务 部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2008年第一批一般贸易工业品出口配额安排表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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