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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设立分所的批复

时间:2006-09-29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06-9-29

执行日期:2006-9-29

生效日期:1900-1-1

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我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的规定,对你们报送的申请设立上海分所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设立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所。

  二、该分所的负责人为乔玉湍。

  三、该分所的办公场所为上海市徐汇区淮海西路55号申通信息广场22层BC座。

  请你所持本批复文件,于3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办理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设立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批复文件失效。分所应于领取营业执照后10日内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我局备案。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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