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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委关于开展上海中小企业职业经理人综合素质培训的通知

时间:2006-08-01

发文单位:上海市经委

发布日期:2006-8-1

执行日期:2006-8-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经委、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有关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关于“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的要求,落实国务院[2005]3号文件“建立职业经理人测评与推荐制度,加快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进程”的精神,依据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2006年6月1日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银河培训工程的通知》及2006年6月17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作会”关于加快和推动“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的要求,结合上海市中小企业实际,决定自2006年起,用3-5年时间对全市中小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轮训一次,以提升本市广大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与经营管理能力为主要目的,推动本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进程。

  现就“2006年银河培训工程上海中小企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工作”做出如下安排,请各区县经委(中小企业工作机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有关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培训内容

  依据《决定》中提出“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的精神,本次培训重点内容为企业经营管理基本知识的四门核心课程: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

  二、培训时间

  总学时为24学时,共四天。原则上每门课一天时间。

  三、学员对象

  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者。

  四、培训机构

  培训具体事宜由上海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负责。

  承担培训的机构:上海市企业进修学院和上海西宫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五、教学课程安排及培训资料发放

  教程和教材资料按教学计划统一安排。培训教材统一使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指定教材,培训教师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认可备案。

  本次培训是国家发展改革委银河培训工程贯彻实施国发3号文件关于“建立职业经理人测评与推荐制度”的具体措施,为下一步全面建立职业经理人测评与推荐制度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

  请切实做好今年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计划,培训人数每区(县)暂定100人,并于8月25日前将培训名单上报上海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中小企业经营者综合素质培训纳入各单位政绩考核指标。

  承办单位:上海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

  地址:大木桥路108号7楼

  联系人:曹珺

  电话:64221576

  传真:64036622-8005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二○○六年八月一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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