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镇政办发(2007)226号
发布日期:2007-10-19
执行日期:2007-10-19
生效日期:1900-1-1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镇江市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镇江市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我市对外经济合作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我市处置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及时协调处理外派劳务人员和境外投资企业在境外发生的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保护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特制定本预案。
2. 和规定,追究相关部门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镇江市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具体由镇江市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